为打造“南现”品牌,做到依法治教、从严治学、规范管理,依据《中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及南昌现代外国语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特制定本条例。
凡有以下严重违纪行为,按本条例处理。
一、打架:凡打群架或用器物打人造成伤害的,必须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、营养补助费,第一时间通知家长,签订《家校共管协议》,回家反省3—7天,视情节给予: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劝其退学的处分,触犯刑律报公安机关处理。
二、爬墙外出:发现学生爬墙外出,第一时间通知家长,签订《家校共管协议》,回家反省3—7天,视情节给予: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劝其退学的处分。
三、偷盗:未经允许,擅自拿用他人财物,(零食、日用品、衣鞋、手机及其他视听工具、现金等),发现或查出,加倍赔偿,第一时间通知家长,签订《家校共管协议》,回家反省3—7天,视情节给予: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劝其退学的处分,触犯刑律报公安机关处理。
四、谈恋爱:严禁中学生谈恋爱。在校内发现男女同学有过分亲昵的行为或造成不良影响的,第一时间通知家长,签订《家校共管协议》,回家反省3—7天,视情节给予: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劝其退学的处分。
(同年级男女生有过分亲昵的行为或造成不良影响的,重处女生,不同年级的重处高年级学生)
南昌现代外国语学校
2015年8月25日